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呼伦贝尔

金门妇幼停车证逾期违规使用 卫生局:最高罚1200

作者:张国荣 发布时间:2022-10-21 23:02点击:
2021/02/03

【大成报记者于郁金/金门报导】为了保障孕妇及幼童的安全及停车权利,金门地区道路路边及公共场所停车场,设有白色标线加粉红色内框的妇幼专用停车格,违规占用者,处驾驶人新台币600元至1,200元罚锾。
为了让孕妇及育儿家长更便利,交通部于107年6月29日发布实施“孕妇及育有六岁以下儿童者停车位设置管理办法”,规定公共停车场(政府机关、商场百货、车站、医院等)都应保留2%之汽车停车位供孕妇、育有6岁以下儿童者优先使用,但汽车停车位未满25个之公共停车场,不在此限。金门县卫生局指出,本县18处公共停车场提供73个妇幼专用停车位,违规占用者依停车场法第32条第3项及第40-1条第2项规定处600元至1,200元罚锾。
卫生局呼吁,领有妇幼停车证的孕妇或家长,妇幼停车证是有使用期限的,过期即自动失效,本县自107年9月至109年12月止,孕妇停车证已核发1,158张,逾有效期计845张、儿童停车证已核发3,082张,逾有效期计1,349张,请务必自行检查停车证是否已过使用期限,超过期限请勿再使用,避免违规受罚。(照片由金门县卫生局提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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